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根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持续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美丽常州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成立,正常运行一年以上(含),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工业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长期稳定的生产场所,在行业中有较强的代表性,工业产值逐年上升。
(三)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各级节能监察整改名单或整改已完成。
(四)企业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45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五)企业重视绿色发展。了解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方针及绿色工厂创建要求,组织制定绿色发展中长期规划,明确年度目标、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案。近三年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或者强制性)、能源审计及节能诊断等节能降碳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评价。在符合绿色工厂申报基本条件下,企业依据工信部绿色工厂相关评价标准和《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表》(附件1)要求开展评价,达到80分以上的,可以申报绿色工厂,企业可自行编制《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附件2)。
(二)初审推荐。企业将《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报所在地工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绿色制造情况进行初审,并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
(三)评审认定。市工信局联合属地工信部门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集中评审,择优选定符合市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在市工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列入常州市绿色工厂。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聚焦地区重点产业,围绕1028产业体系,统筹兼顾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积极宣传发动,加强过程服务指导,引导企业对标有关评价指标的先进值,加快提升改造,打造行业绿色标杆。要严格把控推荐质量,择优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
(二)各地要加强对已获评绿色工厂的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不能继续保持市级绿色工厂基本要求或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的,要组织进行现场评估,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报市工信局。
(三)申报企业要切实开展评价工作,履行企业创建主体责任,对标找差,明确改进方向,制定改进计划,落实相关举措。申报材料要准确、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企业有关情况的,取消绿色工厂参评资格。
(四)申报企业于5月30日前完成评价,各地工信部门于6月16日前将推荐文件、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企业评价报告(纸质稿一份,同时报电子稿)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王文龙,电话:85681224。
附件:1.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表
2.常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3.常州市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附件1.doc附件2.docx附件3.docx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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