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市工信局采购信息,根据《常州市工信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常工信办〔2022〕188号)有关规定,将市级政府食盐储备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1
市级政府食盐储备项目
根据《常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常政发〔2018〕80 号)要求:建立健全食盐储备体系,按照全市食盐供需情况,政府储备量不低于一个月食盐平均消费量的储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管理并委托市盐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储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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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