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
为加强我市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服务机构管理,提高全市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培育信息安全自评估专业化服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江苏省信息化条例》和《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度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在本市设有机构,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由其它组织投资;
(二)从事信息安全检测、评估相关业务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三)专业评估人员不少于10人且均为中国公民,接受并通过相关培训考核,无违法记录;其中主要评估人员2人以上,具有由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或由其它机构认定的相当水平的信息安全服务资格,具备独立实施风险评估的技术能力;
(四)评估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五)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 申报资料
填写《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
三、 相关要求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各辖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档)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发展处,市工信局将对申请机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联系人:徐丽娜,联系电话:85681281。
附件:常州市信息安全风险自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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