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9月20日,市工信局组织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生产企业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
会议邀请了无锡市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李小利、陈耀两位专家,两位专家均参与了《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标准的制定,会议围绕《电动自行车电气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修改重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内容向参会企业进行了系统性的全面细致解读和培训。
会议要求,要将本次会议精神精准传达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切实落实到产品生产全过程,严格落实强制性国标要求,进一步提高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严格限制电机功率,严格电气导线载流能力和蓄电池、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技术等相关要求,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现场发放了《电动自行车电气技术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一图读懂”解读材料。各辖市、区工信局、全市电动自行车整车、车用充电器、锂电池生产企业等单位4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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