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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废钢等资源回收企业迎来利好
发布日期:2024-04-28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浏览次数:  字号:〖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开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4月29日起,将允许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从而解决资源回收企业此前存在难以获取第一张发票而增加税负问题,降低了企业成本。

一般增值税发票都是收款方的商家向付款方的个体开具发票,但针对特殊情况,可以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也被称为“反向开票”。不难发现,“反向开票”一般适用于购买方为企业、销售方为开票有困难的个人等情况。

我市废钢回收等资源回收行业也属于这种情况。资源回收企业向个人购买其收购的报废产品,但绝大多数个人不懂也不愿意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这就使得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来减少企业所得税,使得部分资源回收企业税前利润虚高,实质增加企业税负。

这一税收新政的实施彻底解决了我市资源回收企业多年的困扰,必将促进我市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工信局将及时向相关企业传达这一利好政策,让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早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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