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举办《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主管处室领导出席活动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和各化工园区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宣贯培训中,省工信厅重点解读《办法》有关制度规定和重点条文、后续工作总体思考、省级层面工作机制及申报有关注意事项,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分别从环保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重点解读《办法》有关要求、申报注意事项、省级审查重点事项。政策解读后,工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三个条线分组交流讨论答疑,省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对扬州化工园区扩区和连云港连云经开区新设化工园进行了模拟审核,交流研讨有关化工园区设立、扩区事项申报、省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审核重点、判定标准等事项。
本次宣贯活动成功举办将有利于推动各条线部门和基层管理人员准确把握《管理办法》内容,切实执行好政策措施,促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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