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按照党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建立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机制。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根据省统一要求,市企业防控专班成立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工作组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参加,负责协调打通影响重点物资生产的“堵点”“断点”,保障重点防疫物资生产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梳理并协调解决本地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存在的问题,办理市工作组交办的协调事项,保证重点物资生产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二、落实防控措施,保障物流运输通畅。各地要指导需要跨市、跨省运输重要物资的企业,按照省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当前疫情防控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疫指办发〔2022〕21号)、省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口岸防控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疫指交发〔2022〕86号)等通知要求,根据货物运输目的地的防控规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努力保持重点物资物流运输通畅。
三、梳理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堵点”“断点”问题。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节点企业,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断点”“堵点”问题,并积极协调解决,保障重点企业生产稳定。对省内产业链供应链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请及时与市工作组对接协调解决;对涉及外省、市产业链供应链确需解决的重大事项,应主动上报市工作组,由市工作组申请省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对市工作组交办的跨省、市特别是涉及上海市的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协调事项,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协调解决。市工作组协调事项和市工作组交办事项的协调结果实行日调度制度,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工作组应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市外诉求事项汇总表》报市工作组。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本地区重点物资生产和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积极协调解决市工作组交办事项。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专岗负责相关信息报送。
请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于4月11日前将工作组名单报市企业防控专班。
联系人:钱路文,电话:85681220,13511673688,邮箱:1184932275@qq.com。
附件:
1.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稳定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
2.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市外诉求事项汇总表
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
(市工信局代章)
2022年4月10日
附件1
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专班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
牵头人:刘小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 员:蓝天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孙志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处处长
许程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处长
史樱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处长
何 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工业处处长
戴兆钧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席 平 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处长
唐建军 市商务局外资处二级主任科员
季靖德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处处长
联络员:蓝天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钱路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运行监测协调处一级科员
附件2
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市外诉求事项汇总表
填报单位(XXX防控专班): 填报日期:
(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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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诉求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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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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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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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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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事项具体内容
(注:如为交通受阻问题,需注明在哪个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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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配套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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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供应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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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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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供应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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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供应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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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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