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无线电管理,保护和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江苏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省工信厅的要求,我市建立辖市、区无线电管理监督保障体系。
10月11日下午,我市召开了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无线电管理监督工作协调会,市工信局副局长沈新峰强调了把无线电工作进一步向基层深入的重要意义,市区联动在更大程度上确保了无线电干扰查处、重大活动保障时的快速反应、准确协调。面对日趋复杂的电磁环境,建立更加完善的无线电管理监督保障体系便于把工作做实、做细。
会后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明确了无线电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