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提出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是指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我市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开展常州市“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经前期广泛发动、企业自愿申报,工信部门从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和推荐,全市共有3269家企业申报入库,其中2763家企业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被公布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通过培育服务、引导带动,引领创新型中小企业更好更快地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