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启动。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请、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愿提出复核申请,通过工信部审核的企业将被确定为第四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主要分为6大类:一是专业化指标。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占比不低于70%且近2年增长率不低于5%。二是精细化指标。公司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性能国内领先,至少1项核心业务由信息系统支撑,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三是特色化指标。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拥有具有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四是创新能力指标。需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一般性条件主要有:不同规模企业满足相应研发占比条件情况、建立研发机构情况、拥有知识产权情况。创新直通条件主要指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五是产业链配套指标。主要指发挥产业链“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六是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要指主导产品是否属于“六基”领域、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网络强国建设相关领域等。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对优质中小企业进行申报辅导和择优推荐,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