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40号)中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解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对新政策的应对情况,2月23日,市工信局杨军副局长带队赴新北区、钟楼区及常州经开区调研废钢铁加工企业。
调研组先后到常州同正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常州中再钢铁炉料有限公司及常州富邦恒冠再生物资有限公司调研,在企业现场,查看了废钢存储情况及废钢铁加工生产线,在和企业负责人交流过程中,了解到再生资源行业市场运营情况及新政策里两种计税方法对企业销购方式的影响。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杨军副局长做了详细的解答,同时指出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市场,持续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
自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9月发布“废钢行业准入条件”以来,截止到2021年底 ,累计发布9批次符合准入条件的废钢加工企业名单,全国共584家,其中江苏省54家,常州市11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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