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保监会组织实施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研发应用瓶颈,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以申请保险补偿。
1月21日下午,市工信局召开首台(套)保险工作座谈会,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及11家保险公司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平安财险和人保财险交流了本公司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业务情况,省内其他城市的业务情况,谈了首台(套)保险推广过程中的困难,提出了推进工作的建议。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根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和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装备工作负责人讨论了我市可能符合条件能投保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的企业和相关工作要求,并就一些难点问题和各保险公司做了交流。后续工信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将共同努力,联合宣传摸排,推进我市首台(套)保险工作,加快我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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