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省工信厅审核各设区市新墙材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反馈意见获悉,今后,省工信厅将对新墙材生产企业失信行为实行惩戒。
根据省工信厅最新要求,新墙材生产企业在申报新墙材产品认定时需对企业守信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和较重失信行为的应通过信用修复后方可申请新墙材产品认定,具体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信用审查与结果应用实施细则》执行。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指导我市新墙材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等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安全第一、绿色低碳的经营发展理念,同时,在新墙材产品认定初审环节会同辖市、区墙材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墙材生产企业失信行为的核查工作,指导企业及时修复一般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