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照《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市级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常工信节能【2021】123号)的文件要求对我市118家用能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现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监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联系电话:86982371。
2021年常州市节能执法检查信息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