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各“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监督管理,促进各重点用能单位依法加强节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请我市重点用能单位填报2019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我市纳入“百千万”行动实施范围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报告主要内容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能源消费结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情况、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改造项目情况等。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应在4月3日前完成上报。请各重点用能单位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电子稿(详见附件)发送至qjing-1970@163.com。报告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完整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号202室)。
请各地工信部门督促辖区重点用能单位及时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对未能及时完成上报的单位,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常州市工信局节能处联系人:王文龙,电话:85681224
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钱晶,电话:86972271
附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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