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常州市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常发〔2020〕14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此次《三年行动计划》是自2005年起,我市实施的第六轮民营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政策空间和公平的市场环境,帮助民营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今后三年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提出到2022年末,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超6000亿元,占全市GDP份额超68%,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0亿元,民营经济入库税收占全市入库税收总额的比重达75%,民间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六大工程”,围绕改革创新、融资输血、松绑减负、健康引领、优质服务、保驾护航等6个方面列出20条具体措施,着力提升我市民营企业创新转型能力,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减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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