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害统一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基础,我局明确清理范围和重点,强化清理责任,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
在清理过程中,我局以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要求为原则,以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等内容为重点,着重排查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市场准入退出条件,是否有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及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的情况,是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准入限制等情况。
此次清理工作,也为我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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