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及《市政府关于促进常州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升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依据《常州市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9〕2号),现组织2019年度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企业品牌建设、特色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等三大方面,具体各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支持方式等,详见《2019年度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需符合《项目指南》中有关项目具体要求;
5、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同一年度授牌认定奖励类项目与其它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项目申报前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再申请支持(创业创新大赛专项奖励除外)。
(三)申报单位仅限申报《项目指南》中的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三、申报事项
(一)书面申报。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当地工信(经发)和财政部门,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初审后上报,同时提供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项目承诺责任书(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在线申报,在线申报的企业需要先注册账户。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5580373、88885680。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完成线上审核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
(三)受理时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研。各辖区工信(经发)局和财政局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规范程序。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格把关。项目申报主体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虚报冒领,不得伪造文件、资料等骗取财政资金,按照要求填写《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项目所在辖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
联系人: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促进处 舒 克85681229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卞丽萍85681838
2019年9月17日
附件1:2019年度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常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项目申报具体要件.doc
附件5: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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