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工信节能〔2019〕99号
各辖市、区工信局(经发局):
为推动我市工业绿色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常州市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常工信节能〔2019〕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开展2019年度常州市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未获国家绿色工厂称号,符合《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1、申报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评价,自评价合格的,编制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报各辖市、区工信部门。
2、各辖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予以推荐。
3、我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4、待下一批省级及以上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推荐工作启动后,我局将按照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要求,在2019年度市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企业不符合要求有关情况的,取消绿色工厂参评资格。
2、各辖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
3、各地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2份、电子版1份)连同推荐文件于7月19日前报送我局。
联系人:黄启铭;联系电话:85681224。
附件:2019年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附件:
2019年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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