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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申报2019年“三位一体” 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5  来源:综合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根据《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17〕144号)、《常州市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9〕2号)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发布《2019年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并就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支持企业跨越式发展、企业智能制造提升、企业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指南。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常州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二)诚信经营、依法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地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

(四)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五)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跨越发展

1.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及营业收入首次超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集团)。

(1)《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项目申请表》(附件2);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2018年度开票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5)中国企业联合会出具的2019年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2018年度经营实绩)企业的证明或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集团)的通知;

(6)近3年企业无严重失信行为承诺书;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2.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新增长点企业项目

(1)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企业项目申请表(附件3);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库税金证明(附件5)。

3.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十大产业链企业项目

(1)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十大产业链企业项目申请表(附件4);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库税金证明(附件5)。

(二)支持智能制造提升

1.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

(1)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申请表(附件6);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注:项目核准或备案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4)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2018年设备发票清单(附件7);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11);

(6)传统优势产业企业申报,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入库税收情况证明;“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申报,需提供2018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证明材料。

2.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

(1)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申请表(附件8);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合同、服务方案、服务发票; 

(4)成果证明材料:客户加盖公章的用户智能化提升指标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智能化提升评估报告; 

(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11)。

(三)其他项目免申报,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认定文件统筹安排奖励资金。

四、申报事项

(一)属地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辖市(区)工信部门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二)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

1.线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zcycx.com/)的“政策服务”版块下的“项目申报”进行申报,上传相关资料。上传资料应与线下申报资料一致。

在线申报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8885680、85580373。

2.线下申报:书面材料须以辖市(区)为单位,由辖市(区)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并报送至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窗口(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一楼D1窗口)受理。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稿及光盘各1份;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2份;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还需报送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发改、科技、财政等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2份;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还需报送辖市(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2份。

(三)受理时限。企业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辖市(区)上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如对部分项目申报时间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研。辖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政策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推荐一批技术水平高,对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强市建设有支撑作用,对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有带动作用的好项目。

(二)规范程序。各地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三)严格把关。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辖市(区)工信、财政等部门按职责认真初审,严格把关。

(四)加强评估。市级相关部门将建立专项资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抽查、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辖市(区)工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申报企业应配合市相关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联系电话:85681213(市工信局综合处)、85681838(市财政局工贸处)、85580373(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附件:1.2019年常州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项目申请表

3.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新增长点企业项目申请表

4.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十大产业链企业项目申请表

5.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新增长点企业项目/十大产业链企业项目入库税金证明

6.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申请表

7.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2018年设备发票清单

8.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申请表

9.2019年“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加快企业有效投入项目申报汇总表

10.支持智能制造服务商项目申报汇总表

1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科技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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