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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工信厅扎实做好2019年度去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来源:产业政策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度去产能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产业〔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做好所在辖区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退出低端低效产能等工作,同时就及时上报2019年度去产能任务项目事项通知如下:

1.请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企业自主、自愿申报项目。申报的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印染、纺织、造纸等行业退出低端低效产能项目必须是整条生产线(或整个车间、分厂,或整体退出)关停退出,并且能够在2019年实施完成并且通过验收。

2.凡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32号)附件《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中所列淘汰类落后产能,不能申报列入省任务项目,必须按照规定予以淘汰。

3.对企业申报项目,将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实施项目真实、可靠和年度实施的可行性。

请各辖市、区经信(经发)部门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汇总,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去产能汇总表报送我委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宋士天,联系电话:85681270,

电子邮箱:czjxwcyc@163.com。

附件:关于转发省工信厅扎实做好2019年度去产能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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