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98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各辖市区政府初审、专家评审、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四部门联合会商并公示等程序,140只产品被认定为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认定有效期为2年,自认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形成《2019年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首购和推广应用推荐目录》,进入目录的常州制造创新产品,将享受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补助两种扶持政策。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进一步加大宣贯力度,让更广大企业熟悉、理解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相关政策。同时组织常州市制造创新产品对接会,更好帮助常州制造创新产品畅通上下游信息,争取“首张订单”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