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我市全力做好生产要素保障供应,强化跟踪服务,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生产组织、复工复产工作。我市工业企业春节假期主要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放假安排,部分企业放假天数会略多于法定假期,假期主要集中在2月3日至2月13日之间,平均在10天左右。总体而言,大企业比中小微企业复工时间早,大部分工业企业在2月13日(正月初九)前开工生产。预计到2月19日(正月十五)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可实现正常生产,复工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