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相关要求,规范和引导平台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日印发了《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方法》(以下简称《评价方法》)。
一、背景情况
当前,互联网创新发展与新工业革命正处于历史交汇期,工业互联网平台作为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连接的枢纽和工业资源配置的核心,正成为领军企业竞争的新赛道、产业布局的新方向、制造大国竞争的新焦点。全球范围内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数量、体量、行业覆盖等各个维度上的规模不断扩大,国内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企业加快平台布局,市场呈现“百舸争鸣”格局。同时,各方对于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力水平尚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亟需一套可量化、可操作、体系化的平台评价指标,指导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
为规范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切实做好工业互联网平台重大工程实施、试点示范遴选、平台动态评价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广泛调研了50余家国内外企业,组织召开近30次专题研讨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评价方法》。
二、总体考虑
《评价方法》编制的目的在于形成一套评价方法,为地方政府培育平台、平台企业开发平台、工业企业应用平台提供参考。对地方而言,可帮助地方制定本地区的平台评价标准,支撑平台项目遴选、平台水平评价等工作。对平台企业而言,可帮助企业聚焦平台核心能力,明确平台建设重点,开展平台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促进平台的性能优化与不同平台的兼容适配。对应用企业而言,可结合平台能力评价量化指标,进行不同平台及解决方案的功能完整性与服务可用性评估,择优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平台及解决方案。
《评价方法》的编制聚焦平台资源管理与应用服务两类“工业操作系统”核心能力,按照从“基础共性”到“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领域”再到“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能力要求逐步递增的基本思路,构建五大类17个能力评价要求,着重从平台的设备接入、软件部署、用户服务等角度给出评价内容,为编制具体评价指标和标准提供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基础共性能力要求
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下连接海量工业设备,向上对接面向各类工业场景的优化应用,发挥着工业资源汇聚和配置的关键作用。《评价方法》的基础共性要求主要考虑平台作为“工业操作系统”的定位,即对设备、软件、用户、开发者、数据等不同要素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同时考虑了平台的基础技术和投入产出要求。其中,平台资源管理和应用服务,重点包括设备接入、软件部署、用户和开发者管理、数据管理、存储计算服务、应用开发服务、平台间调用服务、安全防护服务和新技术服务共9个子项;平台基础技术和投入产出能力,涵盖了平台架构设计、关键技术、研发投入、产出效益、应用效果和质量审计共6方面内容。
(二)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平台能力要求
《评价方法》在基础共性能力要求基础上,面向特定行业平台的特殊要求,重点围绕设备接入、软件部署、用户覆盖三个方面提出量化指标,明确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某一特定行业的规模化应用能力;面向特定领域平台,重点围绕研发、制造、服务三个核心生产环节,即平台应用的三个核心领域,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平台关键数据打通能力和关键领域优化能力,明确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某一特定领域的应用能力;面向特定区域平台,重点考虑平台在地方落地与应用推广能力,提出涵盖地方合作、资源协同、规模推广三个方面要求,明确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某一特定区域的规模化应用能力。
(三)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能力要求
《评价方法》在基础共性能力要求基础上,综合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特定领域平台能力要求,围绕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开放运营及安全可靠五个能力,重点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行业、领域、区域覆盖数量提出了要求。其中,有效行业须满足行业设备接入、软件部署和用户服务的数量要求;有效领域须满足某一环节专用软件部署的数量要求,以及具备不同领域的数据打通要求;有效区域须满足用户服务的数量要求,并具有在区域内运营的实体。此外,跨行业跨领域平台还需要具备开放运营、安全可靠能力,能够具有国际影响力,引领带动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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