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市“十三五”前期信息化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推动“十三五”信息化总体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50号)要求,决定对《常州市“十三五”信息化总体规划》(常政办发〔2016〕129号)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全面摸清我市“十三五”前半期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应用的现状,客观把握我市信息化发展的新需求,调研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对后续推进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规划内容,科学、规范、有序推动规划后半期的实施。
二、评估重点
按照规划要求,重点评估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和重要任务推进情况、行业领域政策出台情况以及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常州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内容,根据自身信息化项目建设落实情况如实填报自评表并开展自评工作(附表可于网站http://gxj.c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8月8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8月16日前将自评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报市信息办。
联 系 人: 舒克
联系地址: 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2321
联系电话: 85681284
电子邮箱: 953082873@qq.com
附件1:《常州市“十三五”信息化总体规划建设情况自评表》
附件2:《常州市“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自评表》
附件3:《常州市“十三五”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自评表》
附件下载
常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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