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领域各行业协会: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3〕63号)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购买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经信材料〔2016〕340号、常财工贸〔2016〕94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公共服务行为,提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效益,特开展政府购买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服务项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内容范围
政府购买工商领域行业协会公共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产业研究、行业会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合作交流、创优评先以及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
(二)时间范围
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申报对象
1、2016年6月30日前,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开展工作一年以上的市级工商领域行业协会。
2、遵纪守法,按协会章程开展活动。
3、年检合格,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汇报制度。
4、获社会团体评估等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请符合条件的各行业协会于2018年7月25日前将《常州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统计表》(附件1)和《常州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逾期不候。联系人:余亮明,联系电话:85681216。
未申报本次统计的项目,将不纳入2018年政府购买工商领域行业协会服务成果评审范围。
特此通知。
附件:
1、常州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统计表
2、常州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汇总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