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等8部门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苏商建函〔2018〕244号)要求,现将企业试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常州市境内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供应链管理能力,较完善的供应链管理制度,较强的供应链人才力量,建有业内较大影响的供应链平台,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由所在辖、市区经信(经发)局组织并推荐。各辖市区经信部门负责汇总辖区内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5月18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十份(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联系人:王瑞恒 胡荣华 85681295
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联系电话:
溧阳市87286032,金坛区82820596,武进区86310679,新北区85127795,天宁区69660586,钟楼区88890708,经开区 89863185
非工业企业申报试点可咨询市商务局,联系人:冯斌,85681253。
附件:
1.申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汇总表
2.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申报表
3.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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