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1批)常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通知》(常经信运行〔2017〕3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辖市(区)材料初审、市级材料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流程,评选出2017年(第1批)常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家,经公示无异议,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示范期为三年。
附件:2017年(第1批)常州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