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实施意见,溧阳市借鉴先进地区高质量发展经验,结合本地区工业企业现状,积极探索出差别化政策推动资源集约利用的有效路径。
近日,溧阳市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关于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推动资源集约利用的意见》,深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差别化政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激励企业提质增效。
差别化政策实施范围主要是基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确定的A(优先发展类)、B(支持发展类)、C(提升发展类)、D(限制发展类)四类企业。差别化政策包含水、天然气、蒸汽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主要是:
一、差别化水价。在现行工业企业到户水价基础上,A类企业每立方米下浮10%,B类企业维持不变,C类企业上浮5%,D类企业上浮10%。
二、差别化气价。在现行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基础上,A类企业每立方米下浮10%,B类企业维持不变,C类企业上浮5%,D类企业上浮10%。
三、差别化蒸汽价格。在蒸汽销售价格基础上,A类企业每吨下浮5%,B类企业维持不变,C类企业上浮3%,D类企业上浮5%。
四、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调档管理政策,A类企业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下降两个档次,但不低于最低档;B类企业维持不变;C类企业其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一个档次;D类企业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个档次,但不高于最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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