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常州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全面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4个方面工作任务。
根据《意见》,我市将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交易双方评价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和积分充分公开,供市场交易者参考。
《意见》明确,我市将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在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便利。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红名单”企业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流程,积极做好金融服务。依法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黑名单”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入驻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查封电子商务账户、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意见》要求,争取到2020年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取得积极成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基本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突出的失信问题得到规范治理,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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