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我市对1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和2家分公司进行合规性评价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更好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中小改革﹝2018﹞25号)文件精神,市经信委开展此次评价工作。
根据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情况汇报,重点对公司的基础管理、业务经营、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管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综合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评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核实、梳理,并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整改,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市将严格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