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苏省政府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经信消费〔2018〕630号)要求,近日,市经信委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处组织省盐业相关专家,对我市常州市盐业有限公司等4家省级以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专家组对照工信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围绕企业批发经营能力、设备设施条件、质量管理、信用和储备管理四个方面,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阅原始资料、深入现场检查,分别就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符合性,逐条逐项予以审核,并提出了整改意见。4家企业表示要认真听取专家组的审核意见,按照专家组的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