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信推〔2017〕251号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推荐报送两化融合服务机构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7〕5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于8月14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汇总后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胡荣华
电 话:85681295
电子邮箱:83711103@qq.com
附件:《关于推荐报送两化融合服务机构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7〕563号)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