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7〕289号)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经信(发)局根据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积极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项目技术必须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项目中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优先推荐2015-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行业的项目,各辖市、区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一般不超过3项。
三、请按照通知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16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申报书一式13份及其电子版上报我委装备处。
联系人:于波,联系电话:85681221。
附件: 1、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要素条件、申报书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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