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经信投资〔2014〕220号、常财工贸〔2014〕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投资〔2015〕291号)、《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常州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和应用示范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常经信装备〔2016〕196号)的要求,经项目申报、辖市(区)初审、市级部门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认定项目和示范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24日至2月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持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常州市经信委监察室 电话:856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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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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