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信用办、经信局(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信用办〔2011〕29号)和《关于2016年全市信用管理企业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常经信信用〔2016〕194号)的要求,市信用办组织实施了对参加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验收,并报省信用办认定。现将2016年通过信用管理贯标验收的10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通过信用管理贯标验收企业名单/uploadfile/jxw/2017/0125/20170125142655_89912.doc
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