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产业〔2017〕358号
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第二批)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算范围。1、因故未能及时申报2016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已申报第一批清算,因材料问题未通过审批,现已补充完善的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和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单位。如此次仍未申报或不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辆和充电设施,将不再安排清算。
二、责任分工。申报省级财政补贴的消费者、销售机构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所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重点抽查。
请各辖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2017年11月15日前,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提交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申请报告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汇总表,并按照苏财工贸〔2016〕13号的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欧阳军,联系电话:85681270。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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