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5月26日,市编办组织召开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训会,辖市(区)编办、12个监管部门及部分举办单位、事业单位参加了会议,这标志着常州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市编办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要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在7月3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评分,逾期系统将关闭评分功能,市编办将在9月底前最终确定评价结果。三是准确填报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的原则,严格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填写自评表或评分表,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四是要坚持密切协同,成立由编办、信用办、法院等12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加以解决。
同时,技术人员介绍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系统功能情况,并就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监管单位不同角色操作方式作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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