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改财金〔2016〕2798号)和《常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5〕15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3月31日上午,市经信委、市信用办会同常州国税局、地税局在市行政中心召开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接会。
在推进诚信常州建设进程中,纳税信用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健全纳税信用体系,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采取了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等诸多举措,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通过此次会议,市信用办将与常州国税局和地税局密切联合,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通过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共同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奖惩大格局,为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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