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装备【2017】341号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认定办法>的通知》(常经信装备〔2015〕60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常州市智能车间(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常经信装备〔2017〕61号),经各辖市(区)推荐、市级部门形式审查和网上公示,2017年常州市智能车间(工厂)名单已经确定,现予公布。
附件:2017年常州市智能车间(工厂)名单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