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认定办法>的通知》(常经信装备〔2015〕60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常经信装备〔2016〕84号)的相关要求,初步确定第二批常州市智能工厂(车间)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联系电话: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85681221、85681222,传真856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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