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江苏省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和示范产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6〕591号)要求,我委将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要求
1、申报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由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相关要求以附件为准)向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市经信委。我委对材料审核后报送省经信委。
2、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申请报告;(2)特色基地或示范基地申请表;(3)特色产业发展规格或实施方案;(4)辖市、区政府(含园区)设立专项资金或基金的证明文件;(5)其他证明材料。
3、辖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将初审意见(1份)、纸质申报材料 (一式2份)和电子版上报市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10月19日前报送市经信委,联系人:于波,电话: 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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