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物流企业实施“营改增”试点,税改前后交通运输服务的税率分别为3%和11%,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3(5)%和6%。据我们调研掌握的情况分析,60%反映税负下降,20%反映税负上升,20%反映税负持平。
从调研企业反应来看,影响程度不一。大部分企业反映多项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运行产生了积极影响,主要表现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避免重复性增税、提升物流服务硬件水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也反映出一些担忧,主要表现在:税负可能不降反升、操作过程中增值税出票难、交通运输物流业细分行业复杂,实际计税过程非常复杂。
具体报税抵扣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指导:
(一)高速公路试行卡充值运作,充值、开票、消费日期不一致,政策规定企业支付并取得发票的票据可以申报抵扣,卡充值运作对该项操作界限不明确,企业操作的工作量、税收风险较大。税收部门需要明确以充值日期、发票取得日期、收费卡消费日期中的具体节点,便于企业实际操作。
(二)相关文件明确了财政收据与税收发票的界限,实际操作中存在财政监制章、发票专用章同时出现的票据,企业不能正确判断自己的作为抵扣的行为是否有税收风险。
(三)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文件仅在宏观政策上加以指导,企业实际操作中,需要对每张单据进行登记、甄别的工作量较大。可能会导致企业放弃了应该享受的政策,削弱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
(四)经济主体属性类别较多,相互之间的税收链仍需继续深化改革。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影响增值税政策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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