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价管[2016] 57号
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区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七座及以下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20元/千瓦时。
二、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可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
四、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常州市物价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