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通知已经公布,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尽快联系我处,联系人: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余亮明,85681285。
附件: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信电局)、各市软件行业协会、各省级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软件园:
为进一步营造全省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浓厚文化氛围,根据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意见》(苏发﹝2015﹞13号文)的要求,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活动将于9-11月间开展。本次活动在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等部门指导下,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江苏省互联网众创联盟联合主办,江苏广电总台、新华社(网)、江苏网、群众杂志社、江苏省信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共同协办。请各市经信委(信电局)、各市软件行业协会、各省级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软件园作为参评企业的推荐单位,根据《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有关规定,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接通知后,要按照《方案》规定的评选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组织企业参评,并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把优秀的互联网企业推荐至评选委员会秘书处。
二、各市经信委(信电局),各市软件行业协会,各省级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及软件园,不能重复推荐同一家企业。各市经信委(信电局)既是本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单位,也是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单位,要积极做好推荐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各推荐单位要指导参评企业正确填写推荐表(见《方案》中的附件1、附件2),并于10月31日之前将2份书面推荐材料和1份电子推荐材料报送到评选委员会秘书处(推荐企业比较多的推荐单位,请附推荐企业目录)。
五、联系方式:何满怀:电话025—83344015,13851662078;杨艳:电话025—83344078,1381581019,邮箱:21152362@qq.com;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电子大楼省软协,邮编:210003。
附件:《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方案》
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方案
当前,江苏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互联网经济成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巨大动力。4月24日,江苏省委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经信委指导下,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江苏省互联网众创联盟将联合主办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省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浓厚氛围。
一、评选时间
(一)推荐时间:9月23日至10月31日
(二)初评时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三)网上投票:11月11日至11月18日
(四)终评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4日
(五)网上公示:11月25日至11月30日
(五)颁奖时间:12月上旬
二、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省互联网众创联盟
(三)协办单位:江苏广电总台、新华社(网)、江苏网、群众杂志社、江苏省信息产业协同创新联盟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机构
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活动的机构是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江苏省互联网众创联盟负责邀请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行业专家和业界知名人士组成,设主席一名,委员若干(包括评选委员会主席)。评选委员会将设立秘书处,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
(二)评选标准
1、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评选标准
风云企业,指的是以互联网作为创新要素和工具,在某一领域(如金融、消费、管理或制造等)深度影响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并在江苏省内成立2年以上。主要指标包括5个方面:
(1)平台价值:包括企业近期融资额度、公司目前市值或估值;平台集聚资源的情况(数据价值、依托平台延伸的服务情况);
(2)行业影响力:企业核心团队的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企业所获奖励或荣誉;
(3)成长性: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注册和活跃用户数的增长速度;用户规模在全省、全国同类产品中位次;
(4)竞争优势:在企业所处行业或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企业开发的产品或技术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相关产品、技术、服务曾获奖项);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
(5)社会贡献:组织或参与的社会性活动。
2、互联网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标准
新锐企业,指的是以“互联网+”为形态,以核心团队创始人为标识的,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并在江苏省内成立1年以上。主要指标包括5个方面:
(1)行业影响力:核心团队中创始人的创业经历与行业影响力、企业的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
(2)成长性:业务收入增长速度、用户增长速度、企业产品在主流应用市场排名;
(3)竞争优势:在企业所处行业或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技术或产品的领先性、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
(4)用户群:活跃用户群的群体层次;
(5)资本关注度:近期融资情况、市场估值。
四、组织实施
(一)各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各市软件行业协会、各省级以上软件园区,向评选委员会秘书处推荐候选企业(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委员会秘书处收集候选企业推荐表(包括2份书面材料和1份电子材料)。
(三)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并评出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各20家。
(四)评选委员会秘书处开通网上投票系统。
(五)评选委员会结合网上投票情况,最终评出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各10家。
(六)评选委员会秘书处将最终评出的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各10家候选企业在网上公示。
(七)主办方组织媒体对候选企业进行采访报道。
(八)评选委员会在颁奖典礼上公布评选结果。支持媒体负责颁奖盛典制作和播出。
(九)支持媒体负责当选企业的后续报道工作。
五、表彰支持
对获得“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互联网十大新锐企业”称号的企业进行颁奖。对其中符合省互联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相关要求的省内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附件:1、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推荐表
2、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新锐企业”推荐表
2015年9月21日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第一页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第二页
附件:江苏省2015年度互联网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新锐企业评选方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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