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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第52期科技企业家北京大学(能源环保)专题培训班参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4  来源:教育培训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市人才办、市经信委,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举办2015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0号)精神,拟于6月下旬在北京大学举办省第52期科技企业家(能源环保)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方式

宏观经济形势分析,能源环保产业发展战略与趋势,能源与环境材料循环高效利用,互联网金融与企业投融资,电商互联网思维,企业品牌战略与核心竞争力缔造,中国传统哲学基本精神与哲学思维等。

培训采取授课与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对象:以能源环保领域科技企业家(包括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家)为主,适当安排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培训人数:40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4日-6月27日上午,6月23日22:00前报到。

报到地点:北京邮电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电话010-62547799)。

四、组织管理与培训费用

专题培训班由省经信委、省人才办共同组织,委托北京大学承办。完成专题班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专题班培训费用(含食宿)由省人才办负责。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解决。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各地、各部门按分配名额(见附件)推荐。学习期间,所在单位不再安排他们参加会议、出国考察和其他工作任务,人选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参训人员必须为培养对象本人,不准其他人员代训。

2、参训学员登陆江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服务平台(http://rcfw.jsrcgz.gov.cn/),认真准确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参加的班次报名,打印《2015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题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各市人才办或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6月18日前报省经信委教育培训处。

3、因制作证书需要,请每位参训人员准备2张2寸彩色证件照,于报到时交给工作人员,或提前将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省经信委教育培训处联系人:左涛,025-86638440、 13809028896,jmwzt@163.com。


省人才办联系人:吴亮,025-83393865。15195926767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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