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溧阳市经信局,武进区发改局,各发热电企业:
为了切实抓好发热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发热电企业发电、供热正常和电网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地方发热电企业(含企业自备电厂和光伏电站)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辖市(区)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定专门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本次检查,要按照对安全生产要求和电力安全管理规程、规定,查管理、查设备、查规章制度、查“三防”,把多发事故隐患、习惯性违章作业作为检查重点,突出检查反违章管理措施落实,同时检查电煤储备、热网安全、管网供热等情况,确保夏季电厂安全生产和热网管道正常供热。各企业要认真对照“地方发热电企业安全检查提纲”逐条进行自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出明确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于6月20日之前,以文件形式报市经信委。
三、认真对待,迎接抽查。市经信委将于6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组由安监局、供电公司、热电管理专家等部门人员组成,抽查结果将予以通报。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电力能源处 陈丽娟
联系电话:85681280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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