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号)和省经信委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一)本市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和市级智慧企业、初级智慧企业积极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拟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企业依属地原则向所在辖市、区经信(经发)部门申报,由各辖市、区经信(经发)部门汇总推荐。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加强指导,扶持企业在工信部认定的服务机构的帮助下,全面开展贯标工作。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15年6月1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各辖市(区)经信(经发)局
金坛市:82839041,溧阳市:87286032,武进区:86310679,新北区:85127795,天宁区:86696236,钟楼区:88890708,戚墅堰区:89863186。
(二)常州市经信委
信息化推进处,联系电话:85681295,电子邮箱:cz_xtc@163.com
附件: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材料
附件下载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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