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经信规〔2014〕3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智慧常州”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平台建设进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关于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以及建设实际,经研究,市相关部门共同组织编写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486-2012)常州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审图机构、建设等单位以及各通信运营企业、广电运营企业、市基础通信管道建设有限公司必须以《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本《实施细则》作为规范依据,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486-2012)常州市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