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民意互动
办事服务
今天是 :
天气预报:
站内搜索:
全站搜索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信动态
>> 内容
财政部等六部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发布日期:2014-03-17 来源:产业投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见附件),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和目录进行调整。
新政策将油气钻探设备、半潜式钻井平台、液化天然气运输船、深水物探船、接触网多功能综合作业车、湿式电除尘器等装备纳入到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支持范围;取消直流供电牵引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联锁系统、燃煤电站烟气脱硝成套设备等装备进口免税政策;调整三代核电机组核岛设备、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核岛设备与常规岛设备、清筛机、混凝土泵车、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等装备的进口免税零部件及原材料目录。
主办单位: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2层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1183 传真:0519-85681234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总流量计:
今日流量统计: